武汉狼欲 发表于 2018-12-12 18:21:46

赔了74000块,咸宁一对多年好友从此反目,竟为一盏灯?

点击蓝字↑ 关注香报君



本是好心帮邻居更换LED灯,结果因人字木梯突然断裂,导致谢某(化名)从木梯上摔下当场昏迷,构成八级伤残,事后谢某将邻居马某告上咸宁市嘉鱼法庭。

嘉鱼男子谢某与马某本是多年的好友,又同住在一个村子里仅四户之隔。2017年1月21号上午11点左右,谢某来马某家串门,发现马某正搬出一架约2米高的人字木梯,准备更换大门口的吸顶灯。

热心的谢某之前就在武汉从事水电安装工作,当即提出要帮忙装灯,马某并没有明确拒绝。

谁知道谢某刚将旧灯罩取下拿在手中,就从木梯上摔下当场昏迷。事故发生后,马某叫来救护车将谢某送到医院,因伤情严重,当天下午又转至咸宁中心医院治疗,共住院21天,花费了86301.02元,其中的28000元是由马某垫付。

谢某伤情稳定后,出于节约治疗费用的考虑,又转至嘉鱼住院21天,后支付了住院费2946.2元。经鉴定,谢某达到八级伤残。

嘉鱼法院认为,谢某利用自身专业技能在马某家为其无偿安装灯具,马某并没有明确拒绝,且马某为直接受益人,两人已成立义务帮工关系。谢某作为专业水电安装工明知安装电灯具有风险,却没有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对自己的受损行为具有一定过错,两人应该按5:5的比例承担责任。

关于谢某的各项损失,嘉鱼法院认定如下:限马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赔偿谢某因义务帮工所受的各项损失(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10项)合计74040.48元。

好心帮忙是美德,但是也要注意自身安全,否则就会像谢某和马某一样多年好友反目成仇,痛恨一生。(封面图片来源于武汉夜生活,与正文无关)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赔了74000块,咸宁一对多年好友从此反目,竟为一盏灯?